公司各部门、项目部:
为了营造优良的投标氛围,顺利发展后续招采有关工作,现将中标后回绝领取中标通知书,无故烧毁中标资格单元传递如下:
山东友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浙江祥达建设有限公司。
上述2家单元列为公司不合格供给商,不容参加公司投标活动。
特此传递。
四川广安必发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2026年3月11日
必发集团建设〔2026〕10号关于将山东友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浙江祥达建设有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给商的传递.pdf